综合管廊在台湾地区又被称为“共同管沟”现已建成400多公里地下综合管廊,市政道路围挡,并全部良好运营!

  截至2015年,台湾地区已有超过400km的综合管廊建成运营,其中仅台北一地就建设有东西向快速道路综合管廊、敦化南北路综合管廊、新社区综合管廊、洲美快速道路综合管廊、关渡路综合管廊及台北捷运线配套综合管廊等项目。

  台湾地区的综合管廊项目主要利用城市新辟道路、新社区的开发、城市复兴计划、城市新区建设、大众捷运系统建设、铁路地下化工程以及其他重大工程作为其推动力。在建设时,规划者们非常重视将综合管廊与地铁、高架道路、道路拓宽等大型城市基础设施整合建设,比如台北东西快速道路综合管廊项目全长6.3km,其中2.7km与地铁整合建设,2.5km与地下街、地下车库整合建设,独立施工的综合管廊仅1.1km。此外,结合台北捷运的规划建设的契机,台北又新建14.58km的干线综合管廊,包括松山线管廊8.07km和信义线管廊6.51km,新增综合电缆沟15.47km,包括松山线9.74km和信义线5.73km。将综合管廊的建设与其他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相结合,大大地降低了建设总成本,有效地推进了综合管廊的发展。

  总结

  在台湾地区的综合管廊发展历程中,台湾地区政府起到了主要的推动作用。台湾地区自20世纪80年代即开始研究评估综合管廊建设方案,1990年制定了《公共管线埋设拆迁问题处理方案》来积极推动综合管廊建设,2000年制定了《共同管道法》,次年颁布《共同管道法施行细则》、《共同管道建设及管理经费分摊办法》及综合管廊工程设计标准,对综合管廊的建设、管理及运营等各方面作出了系统规定,并在主要城市成立综合管廊管理署,负责综合管廊的规划、建设、资金筹措及综合管廊的执法管理。我国台湾地区也成为继日本之后亚洲具有综合管廊法律基础最完备的地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