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路基在施工期间和完工后使用期间应是稳定的,公路路基设计规范,不因填筑荷载、施工机械和交通荷载的作用而引起破坏,也不应给桥台、涵洞、挡土墙等构筑物及沿线设施带来过大的变形。

  2、为避免路基沉降给涵洞、挡土墙等构筑物造成变形破坏,应首先考虑提前填筑路堤、在其充分沉降后再修建构筑物的方案。如同时施工,则需设置达到持力层的基础,以防止过大的位移和沉降。

  3、为避免路面的变形破坏,以及连接桥梁、涵洞等构筑物的引路路堤产生不均匀沉降,应严格控制工后沉降。

  &工后沉降

  & 公路工后沉降标准

  & 市道路工后沉降标准

  4、在软土厚且长期发生较大沉降的地区及大范围的软土地区,有时候很难使工后沉降控制在要求的标准内,或者虽能控制但极不经济时,应考虑设置桥头搭板、铺筑临时性路面或分期修建路面等方案。

  5、在没有一定厚度硬壳层的软土地基上,不宜修建填土高度小于2.0~2.5m的低路堤,这种低路堤在交通荷载作用下,可使路面发生较大的不均匀沉降,特别是当软土地基不均匀、重型车辆交通较大时更加明显。

  & 硬壳层的作用

  &硬壳层的临界厚度

  & 硬壳层与软土层的判别

  6、为保证路基稳定或控制工后沉降,需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在选择处理措施时应考虑地基条件、道路条件及施工条件,尤其要考虑处理措施的特点、对地基的适应性和效果,以确定符合要求的处理措施。

  7、当软土地基比较复杂,或工程规模很大、沉降控制的精度要求较高时,应考虑在正式施工之前,在现场修筑试验段,并对其稳定和沉降进行观测,以便根据观测结果选择适当的处理措施,或对原来的处理方案进行必要的修正。

  8、经济合理的软土地基路基设计依赖于准确的软土地基勘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