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改革进度,需在2020年前后完成,城市道路景观设计,事业单位将被分成4类:

  · 第一类,部分单位向行政方向转,人员经过考试层层删选,最终成功转为行政编制;

  · 第二类,为行政部分提供支持保障和完全为社会提供公益服务的定义为公益一类;

  · 第三类,既有经营能力,又能提供公益服务的定义为公益二类,工资和福利来源由自身营收和财政补助两部分构成;

  · 第四类,完全可以由市场配置资源向企业发展,条件成熟可以转制。

  2018年,自然源部地管理司与中国自然经济研究院(原中国国土经济研究院)组成若干调研组,先后赴河北、山西、辽宁、黑龙江、浙江、福建、山东、湖南、广东、重庆、四川、云南、陕西、青海、宁夏等15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开展地勘行业改革发展专题调研,总结各地地勘行业改革发展实践中的经验、做法和遇到的问题。

  根据调研报告,整理出了各地地勘行业改革发展实践中所遇到的问题,具体内容如下:

  (一)

  地勘伍管理困

  地勘队伍管理困难主要包括三点:

  1.地勘单位职工收入低。地质勘查野外工作艰苦,周期长,作业危险,地勘职工收入低,不能达到当地平均水平。地勘职工开展野外工作,多数是考虑到有野外补贴。部分一线职工在工作一定时间以后,选择向政府机关、科研院所甚至其他行业转移。

  2.不在岗职工还普遍存在。由于历史遗留问题,国有地勘中普遍存在协解人员、待岗人员、内退人员等,该类人员基本不适应当前地勘工作,地勘单位应付薪酬负担重。

  3.补贴离退休人员费用。虽然离退休人员养老费用划转社会统筹,但部分补贴、丧葬费等仍由地勘单位支付,加重地勘单位运行负担。

  提及此情况的位涉及四川、广、湖南、浙江等地勘位。

  以广、湖南、浙江地勘,资质取消后,地勘行业取消了入门门槛,地质勘查事中事后监管制度还没有建立完善,市场鱼目混杂,恶性竞争增多。严重扰乱市场秩序,影响地质工作成果质量。基层国有地质勘查单位包袱依然较重。尽管大部分单位离退休职工纳入了社会养老保险保障体制,解决了地勘单位最沉重的财政包袱。但多数单位的老基地管理、职工遗属生活补助、离退休干部医疗、离退休职工丧葬补助、职业病职工治疗等方面的费用仍由单位承担,压力仍然较大。

  (二)

  公益地勘位的公益性能不明晰

  部分地勘单位在分类改革后,定位为公益一类和公益二类的地勘单位,由于缺乏地方公益性工作任务,缺乏各级财政长期予以支持的理由。随着改革的深化,事业单位不再允许参与社会服务项目。

  当年响应国家号召建立的地方公益性地质调查队伍,目前都面临着拿不到国家项目的问题,中央与地方公益性地质调查队伍的各方面的差距逐年拉大。

  地勘单位的生存发展及公益履职尽责受到严重限制,发展方向和运行方式仍然具有不确定性。目前主动承担的抗旱打井、地灾治理、城市地质、农业地质、旅游地质等工作,多限于以承担社会服务项目形式,并不是履行地方政府的公益职能,其发展仍过多依赖国家资金和政策支持。

  提及此情况的位涉及宁夏、青海等地勘位。

  以青海省地勘为例,青海省国有地勘单位属地化近20年,其财政拨款依然是基数+增量的拨款方式。多年来,在省政府、省国土资源厅的领导下,保持了相对的独立性,现有的财政拨款体制,使得地勘单位没有任何动力去努力地融入地方,服务地方政府和社会的地质工作体系始终没有真正地建立,基层地勘单位与地方政府只是保持松散的联系。

  此次分类改革以后,大部分地勘单位财政拨款额度不变,经济推动的动力依然不足,同时明确的职责范围中公益性职责不明确、为地方和社会提供地质技术保障服务的职能依然不清晰。导致地勘单位定位不清、与地方政府关系不清,这对于属地化国有地勘单位的长远发展将产生重要的影响。

  从机构改革方案来看,青海省地矿局等五个局下属的地勘单位都分类为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拨款方式均定为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由于拨款方式和额度都没有变化,导致这些公益二类单位依然存在拨款不足,地勘单位必须要通过市场获取项目和资金才能正常运行。

  由于相关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收入管理政策没有出台,现在从管理政策上基层地勘单位等同于局机关,也就造成公益一、二类无差别管理,失去了分类的意义,同时公益二类未来发展方向也愈加模糊。

  (三)

  地勘企改制不

  此次整体整合转企改制实际上是政府推动下,事业单位的被动改制。改制后传统地勘单位的运行惯性依旧影响着地勘企业的运行。

  一是产业结构虽有所调整,但基层地勘单位运行管理方式、运行效率依然如故。二是思想观念落后,发展动力不足。地勘单位职工“等靠要”思想依然存在,地勘单位对地勘费的依赖感很强,地勘主业缺乏竞争力,大地质领域缺乏核心技术和市场,地勘企业经营管理与现代企业存在巨大差距,发展后劲不足。

  提及此情况的位涉及重、广宁等地勘位。

  以市地勘为例,在大量地勘单位属地化管理的同时,地勘单位并未继续适应社会条件的变化继续深入推进转企改制工作,导致地勘单位改革工作错过了当时的大背景条件。

  属地化之后,地勘单位采用了“事业管理体制、企业运行机制”运行了15年,不仅使公益性地质工作和商业性地质工作无法分体运行,也使大量地勘单位因事业费而小富即安、小进则满,迷失了改革方向,改革落后于国企。

  (四)

  业务承担

  近期矿业市场环境低迷,矿业投资萎缩,政策新规要求不断提高。当前,全球经济处于深度结构调整期,我国的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淘汰了大量落后产能,地质找矿投入大幅下滑;在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要求下,自然保护区和生态红线大大压缩了地质勘查工作空间。

  提及此情况的位涉及宁夏、福建、云南等地勘位。

  以云南有色局为例,一是同质化竞争严重,局在昆明现有6家地勘单位,工作领域的重叠性、工作范围的重合性引发市场的不规范和兄弟单位相互竞争;二是项目小、单价低,局属的317队2017年共签订合同1241个,合同金额8224万元,单个合同金额多在10万元以内,有的甚至不到1万元。煤田局更是如此,煤炭市场严重下滑,全局经营收入逐年下降,经济总量小,回款难度大,可持续性发展能力和抗风险能力弱比较突出。

  (五)

  地勘产业结构雷同、同争激烈

  目前,全国各地有大量地勘队伍的工作性质大致相同,由于近年来地质勘查工作投入的逐年减少,现有的财政经费已经难以满足地勘队伍的发展需求。因此地勘队伍之间逐渐产生了项目以及经费的竞争,消耗了大量不必要的人力物力。

  提及此情况的位涉及山西、云南等地勘位。

  山西省地勘同质化竞争现象较为突出,在太原、大同、长治、临汾等几个主要城市分布了大量中央地勘队伍及省属地勘队伍,各队伍的工作性质大致雷同。地勘队伍之间为了项目和经费的竞争,消耗了大量不必要的人力财力,甚至给财政造成不必要的浪费。地质勘查生产能力过剩问题日益突出,成为山西省地勘行业供给侧改革的最主要问题。

  (六)

  外部环境持续未得到改善

  具体包括三点:

  1.应收账款较多。受经济下行影响,部分投资地勘市场的主体经营不善,资金困难,勘查作业单位无法回收开展地勘工作垫付的资金。一些地方财政地勘项目,由于部分地区的政府收入低、债务高,地勘项目资金支付困难。

  2.是地勘野外矛盾纠纷多。虽然关于青苗补偿、土地占用等方面国家有相关政策,但是地勘单位在野外作业过程中,与当地居民沟通困难,多数政策难以执行、落地。

  3.基础地质工作过多依赖财政。当前的农业地质、旅游地质、城市地质、灾害环境地质等勘查工作,主要由财政出资,不能形成市场,且规模总体不大,可持续性不强,短期内能引领地勘行业实现快速突破,但长期来看,地勘行业仍需以地质找矿为主业,以满足于国家资源战略安全、矿业市场需求为根基。

  提及此情况的位涉及四川、宁夏等地勘位。

  以宁夏地勘为例,地勘单位的生存发展及公益履职尽责受到严重限制,发展方向和运行方式仍然具有不确定性。目前主动承担的抗旱打井、地灾治理、城市地质、农业地质、旅游地质等工作,多限于以承担社会服务项目形式,其发展仍过多依赖国家资金和政策支持。

  (七)

  人才短缺

  由于地勘行业是艰苦行业,再加上目前受体制机制、勘查收入、野外津贴等因素影响,地勘单位提供的待遇水平普遍偏低,难以吸引高级勘查技术与管理人才。有些地勘单位每年只能完成50%的招聘计划,严重影响了单位的人才建设和可持续发展。人才短缺成为地勘产业转型升级和队伍健康发展的主要影响因素。

  提及此情况的位涉及山、山西、福建等地勘位。

  以福建地勘为例,福建省地勘单位多为财政核补单位(公益二类事业单位),财政拨款没有专门科研经费,地勘单位自身财力又不足,加上创新机制不活,难以开展关键核心技术的专项科研攻关。由于缺乏专项资金支持,地质装备设备更新慢,核心竞争力不强。

  (八)

  水平偏低重制了地勘位核心争力的提升

  各国有地勘单位采用事业单位管理体制,资金设备的积累普遍不足,办公、生产、后勤基地不配套且陈旧老化,缺乏建设和维护资金。由于无财政专项,各国有地勘单位利润微薄,设备基本得不到更新改造。

  提及此情况的位涉及福建、重、山西等地勘位。

  以山西地勘为例,大多地勘单位的仪器设备得不到及时更新,影响了地勘单位的勘查服务能力。以钻机为例,目前很多地勘队伍仍然使用六七十年代购置的钻机,有些队伍使用此类钻机的比例达80%以上,由于超期服役、设备陈旧,钻探生产效率不高,且现场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

  (九)

  改革展前景存在迷茫

  此次改革直接涉及了上万名事业身份人员的利益,职工对退休待遇、对企业发展前景、对改革政策的疑虑和不看好等多重因素,导致转企改革进程中出现了阻力和困难,在全国也产生了较大的影响。

  提及此情况的位涉及宁、山等地勘位。

  以地勘为例,在“事转企”人员的安排上,山东设置了三年的过渡期。过渡期内事业身份人员可以继续在原企业履行职责。除集团党委成员、董事等高层人员外,其事业身份不变;三年过渡期后,尊重本人意愿自主选择,愿意回到事业单位的,由原主管部门统一有序安置。

  山东是儒家文化的发祥地,受儒家文化影响,社会层面普遍存在着重官轻商、重名轻利,选择体制内工作的特点。由于地勘从业人员长期在事业体制下工作,再加上对企业和事业养老保险及退休差异的担忧,对放弃事业身份心存顾虑,思想转换难度较大,导致企业人员回流事业单位的现象。

  泰山地勘集团摸底调查显示,过渡期满后划转企业314名事业编制人员中将有90%以上选择回事业单位工作,目前这些人工作积极性、主动性不强,更有的只是在坐等回事业单位。地矿集团情况更不乐观,成立一年来,现在已经有近百名事业编制人员,其中包括近20名处级干部,回到事业单位工作。可以预测,过渡期后大部分事业编制人员选择回原事业单位,如不及时补充,企业将会出现严重的人才流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