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设计招标的意义

  公路设计招标是指招标人按照国家基本建设程序,依据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对工程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通过招标活动选定勘察设计单位的工作。市政道路设计范围,投标人是指符合公路建设市场准人条件,具备规定资格,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或组织。实施设计招标对于规范公路建设市场秩序,提高公路勘察设计水平和公路建设投资效益,确保工程质量,实施公平竞争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2.设计招标的种类

  根据不同的阶段,招标内容及方式的不同,设计招标可有如下类型:

  (1)按阶段不同,可有一次性招标和分阶段招标;

  (2)按招标的内容不同,可有设计招标和方案招标;

  (3)按招标方式不同,可有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公开招标是指招标人通过国家指定的报刊、信息网络或其他媒体发布公告,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者组织的投标方式。邀请招标则是招标人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三个以上具有相应资质,具备承担招标项目勘察设计能力的资信良好的特定法人或组织的投标方式。

  3.设计招标的一般程序

  根据《公路工程勘察设计招标管理办法》,设计招标的一般程序如下:

  (1)编制资格预审文件;

  (2)编制招标文件(可与编制资格预审文件同时进行);

  (3)发出投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

  (4)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5)向合格的投标人发售招标文件;

  (6)组织投标人现场勘察;

  (7)召开标前会;

  (8)接受投标人投标文件;

  (9)开标;

  (10)评标、推荐中标候选人;

  (11)确定中标人;

  (12)发出中标通知书;

  (13)与中标人签订合同;

  4.设计招标文件的基本组成

  招标文件是整个设计招标工作的纲领性文件,招标文件的核心是:“四个明确”,即投标书的编制要求和主要内容明确;技术及财务评标的评分标准明确;计算公式和操作规则明确;设计合同的主要条款明确。设计招标文件由以下8部分组成:

  (1)邀请书或招标公告;

  (2)投标须知;

  (3)勘察设计合同通用条款和专用条款;

  (4)勘察设计标准规范;

  (5)勘察设计原始资料;

  (6)勘察设计协议书格式;

  (7)投标文件格式;

  (8)评标标准和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