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上是否应该设置单行线、应该禁止哪些车通行、人行横道的位置如何科学确定、自行车过街是否需要二次过街……《城市道路交通组织设计规范》国家标准的发布实施,有望实现这些交通组织设计工作从以前的“经验型”向规范化、标准化转变。标准主要起草人、公安部交通管理科学研究所副研究员顾金刚认为,《城市道路设计规范》标准解决了道路交通组织设计工作无标准可依的问题,填补了这方面的空白,将对缓解交通拥堵等“城市病”发挥作用。

  2/3的城市经历拥堵

  “交通大数据监测的361个城市中,有74%的城市通勤高峰处于缓行。由于交通组织设计不合理,交叉口产生自锁,导致严重拥堵。”顾金刚说,近年来,我国城市道路基础设施的建设虽然有了长足的发展,但是由于交通出行量增长迅速,道路资源没有充分利用,交通秩序乱、行车难等问题仍然比较普遍。

  顾金刚认为,导致交通拥堵等“城市病”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城市道路交通组织设计的科学化、精细化、规范化的程度还不够,交通出行的需求与路网的通行能力不匹配。由于缺乏相应的标准、规范指导,各地的交通组织设计多是依据经验开展,在技术方案的专业性、实施条件的统一性等方面还存在问题。顾金刚举例:“交警该不该在道路上设单行线、该不该禁止哪些车通行;道路设计人员怎样设计人行横道的位置、自行车过街是否需要二次过街等,这些工作以前都是通过个人经验来判断,而现在把他们的经验变成了规范化的条文,以方便其他人参考借鉴。”

  对时空资源的合理调配和综合利用

  按照标准给出的解释,交通组织设计是指“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规范,综合运用交通工程技术,用以改善道路交通秩序、保障道路交通安全、提高道路交通运行效率的设计工作”。标准主要规定了道路交通组织设计的原则、流程、设计成果形式、设计的主要内容等,适用于城市规划道路、现有道路以及改扩建道路的交通组织设计。

  顾金刚表示:“标准面向的是交通管理的专业人员,重点关注的是道路上行人、车辆在交通运行阶段的科学管理,是对时空资源的合理调配和综合利用。”

  从标准文本中可以看到,标准将交通组织设计按照设计对象分为:交叉口交通组织设计、路段交通组织设计、区域交通组织设计以及交通组织专项设计,对每一类设计对象都有具体要求。

  例如,在交叉口关于行人过街交通组织的设计中,标准要求:当路面宽度大于30m或人行过街横道长度超过16m时(不包括非机动车道),应在中央分隔带或对向车行道分界线处的人行横道上设置安全岛;设置行人过街安全岛的交叉口,可采用行人二次过街的方式,在安全岛上增设人行横道信号灯指示行人分段过街;在行人过街交通量较大且持续时段较长的信号灯控制的交叉口,可采用行人对角线斜穿过街的交通组织方式……

  又如,在路段交通组织设计中,标准规定,在人流密集商业区或生活性道路,宜间隔150m~250m设置一处行人过街通道;在主干路或交通性道路,宜间隔300m~400m设置一处行人过街通道;路段行人过街通道优先采用平面过街方式,快速路上应采用立体行人过街通道……

  顾金刚介绍,当出现以下3种情况时,就需要开展城市道路交通组织设计。“新建道路或道路的改建、扩建,在工程设计时,就应该同步开展交通组织设计,并作为设计文件中的一部分;在道路新增出入口等交通条件发生明显变化时,或高峰期经常发生交通拥堵、交通事故多发时,说明当前的交通组织措施与道路条件、交通运行的需求不相符,需要进行交通组织优化调整。此外,交通管理部门需要对交通流进行精细化、精准化调控,进一步改善交通秩序时,也可以开展交通组织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