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道路标志标线、标牌设计

 1、与道路交通运行情况相 匹配的原则:

  进行标线设计前,需要对道路的基础条件、交通组成、交通流运行的特点有详细的了解,依据实际交通需要设置标线。

  2、适当设置的原则:

  路面标线作为信息传递的手段,所能够传递的信息量是有限的,如设置过多,反而可能导致混乱,妨碍正确信息的传递。

  3、灵活设计的原则:

  交通标线的设计应以道路实际状况为基础,以道路资源有效利用及交通运行顺畅安全为目的。

  4、与其他交通设施相匹配的原则:

  同一地点设置的交通标志、标线等安全设施,所传递的信息不能互相矛盾,给交通参与者造成困惑。

  2.2、交通标线的设计

  道路交通标线的设计以《道路交通标志及标线》(GB5768-2009)为依据进行,标线材料采耐久、反光性能好的热熔型反光型标线。

  标线按设置部位分为:行车道标线(行车道边缘线、可跨越同向车行道分界线)、人行横道线、分合流端斑马标线、指示标线、导向箭头等。

  2.2.1、可跨越同向车行道分界线——根据XX市城市交通的车辆运行实际状况及交警部门的意见,当运行车速≥80 km/h时,可跨越同向车行道分界线为69线;当40 km/h≤运行车速<80 km/h时,可跨越同向车行道分界线为46线;当运行车速<40 km/h时,可跨越同向车行道分界线为24线。可跨越同向车行道分界线线宽为15cm;

  2.2.2、行车道边缘线——白色实线,线宽为15cm;

  2.2.3、导向箭头——设置每组间距40米。当运行车速≥80 km/h时,导向箭头高为9m;当40 km/h≤运行车速<80 km/h时,导向箭头高为6m;当运行车速<40 km/h时,导向箭头高为3m。

  2.2.4、停止线——线宽30cm,并且保证在人行横道线后2m。

  2.2.5、侧分带、中分带开口标线

  2.3、交通标线施工注意事项

  交通标线与标记的划法应符合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定,并做到整齐、清晰、醒目,色泽与漆膜厚薄均匀;划漆线条流畅,线性规则。

  交通标线材料应具有良好的耐磨性、防滑性和辨认性,并按照规范采用符合要求的涂料。

  视线诱导标反射体要求透明度好,表面有一定的硬度,不易老化、褪色、反射体镜面的色彩保持均匀,折射率大于1.9,色度应满足《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5768-2009。

  交通标线与标记施工前要清洗地面,除净灰尘和泥土,然后按设计要求放样漆划。标线或底漆图划后,应放置锥形反光橡胶体或其他护线物体,需待标线干燥后才能撤走。

  交通标线与标记施工应禁止在雨天和潮湿冰冻的路面上进行。对常温型涂料施工时气温不低于5。C,对热熔型涂料施工时气温不低于10。C。

  热熔反光材料施工要求,标线涂层厚度:沥青路面为1.8mm。标线表面撒玻璃珠,应分布均匀,含量0.3~0.34kg/m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