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面线形设计的一般原则
(一)平面线形应直捷、连续、顺适,并与地形、地物相适应,与周围环境相协调
(二)除满足汽车行驶力学上的基本要求外,还应满足驾驶员和乘客在视觉和心理上的要求
高速公路、一级公路以及计算行车速度大于60km/h的公路,应注重立体线形设计,尽量做到线形连续、指标均衡、视觉良好、景观协调、安全舒适。计算行车速度越高,线形设计所考虑的因素就更应周全。
(三)保持平面线形的均衡与连贯
为使一条公路上的车辆尽量以均匀的速度行驶,应注意各线形要素保持连续性而不出现技术指标的突变。以下几点在设计时应充分注意:
1.长直线尽头不能接以小半径曲线。
2.高、低标准之间要有过渡
(四)应避免连续急弯的线形
这种线形给驾驶者造成不便,给乘客的舒适性也带来不良影响。设计时可在曲线间插入足够长的直线或缓和曲线。
(五)平曲线应有足够的长度
如平曲线太短,汽车在曲线上行驶时间过短会使驾驶操纵来不及调整,一般都应控制平曲线(包括圆曲线及其两端的缓和曲线)的最小长度。
公路弯道在一般情况下是由两段缓和曲线(或超高、加宽缓和段)和一段圆曲线组成,缓和曲线的长度不能小于该级公路对其最小长度的规定,中间圆曲线的长度宜有大于3 的行程。当条件受限时,可将缓和曲线在曲率相等处对接,此时的圆曲线长度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