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世纪50年代初期,学习前苏联建设经验,在建筑制结构工程设计中,将他主设计确划分为钢结构设计图(NM)及钢结构详图(KM)两个阶段。前者由设计单位编制完成,后者以前者为依据,由钢结构加工厂深化编制完成,并直接作为加上与安装的据。当时在冶金、建工、桥梁等系统的大型金属结构厂均设有专门设计机构及人员详图编制任务。随后,在设计革命中此种分工出图方法被认为是“繁琐哲学”受到冲击。迫使设计单位寻求简化、改进的出路,曾出现过一次编制简化详图等作法,实际上并未成功。

  到1964、1965年,设计单位进行总结、调整时期,又普遍总结经验,制定必要的规章制度,肯定并恢复了两个阶段分出工图的作法。到70年代,随着基本建设规模的扩建设经验的总结,一些大型钢结构工程(如宝钢一期近100万m2的钢结构工程,部分为国外设计)都按设计图及详图两段出图进行了设计,的国家建设部于70年代组织编制的钢结构构件国家通用图(钢屋架、钢托架、钢天窗架、钢吊车粱等),也都按正规工厂详图深度编制,以使于工L厂直接进行构件加工随着改革开放与国外技术交流也表明,国际上钢结构工程的设计也普遍采用设计图与工厂详图( shop drawing)两个阶段出图的做法。

  长期的建设经验表明,两阶段出图作法分工合理,有利于保证工程质量并方便施工。因而1983年颁布的《钢结构施工验收规范》明确对钢结构施设工计的两个阶段出图作法予以肯定,并分别定义为设计图及施工详图。同时明确了钢结构构件的制作,加上必须以施工详图为依据,而详图则应根据设计图编制。由于工厂计图的编制工作较为琐细、费工(其图纸量约为设计图图纸量的2.5-3倍),也需要一定的设计周期。建设及承包单位都应了解这钢结构工程特有的设计分工特点,在编制工计划中予以虑。同时作为一门基本功,钢结构加工厂的设计人员也应对详图设有较深人的了解与掌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