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速路”是在城市内修建的,中央分隔、全部控制出入、控制出入口间距及型式,具有单向双车道或以上的多车道,道路施工规范,并设有配套的交通安全与管理设施的城市道路。

  组成:主路、辅路、出入口、匝道等组成。

  通行能力及服务水平

  一、通行能力

  城市快速路通行能力分为:基本通行能力、设计通行能力

  1.道路通行能力:

  是指道路某一断面或均匀路段,在单位时间内所能通过的合理的人或车辆的最大小时流率。

  是度量道路疏导交通能力指标,也是道路规划、设计和运营的一项重要参数

  2.快速路通行能力:

  是指快速路某一断面或均匀路段,在单位时间内所能通过的合理的车辆的最大小时流率。

  是度量快速道路疏导交通能力。

  3.基本通行能力:

  在理想条件下,一条车道或均匀路段或典型横断面上,在特定时段内,合理地期望快速路所能通过的最大标准车辆小时流率。

  4.设计通行能力:

  在设计条件下,设计服务水平等级所对应的最大服务交通量,或对理想通行能力乘以设计服务水平对应的V/C以及相应的修正系数后得到的通行能力。

  二、服务水平

  是衡量交通流运行条件以及驾驶员和乘客所感受的服务质量的一项指标;

  反映道路在某种交通条件下所提供运行服务的质量水平;

  通常以交通量、速度、行驶时间、驾驶自由度、交通间断、舒适和方便等指标来衡量设计。

  服务水平等级:快速路为四级服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