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铁总体概况及系统设计

  特点:

  1、线路沿城市干道敷设,市政道路改造,从郊外至市中心。

  2、区间在城市中心区域为地下,在郊外为高架。

  3、车辆段及综合维修基地在郊外,≥30公里设停车场。

  4、控制中心(OCC)在中部。

  地铁建设条件:

  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城市快速轨道交通建设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03〕81号)的要求,申报发展地铁的城市应达到下述基本条件:

  国内生产总值达到1000亿元以上;Ø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在100亿元以上;2.城区人口在300万人以上;Ø规划线路的客流规模达到单向高峰小时3万人以上。

  申报建设轻轨的城市应达到下述基本条件:

  1.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在60亿元以上;Ø国内生产总值达到600亿元以上;

  2.城区人口在150万人以上;Ø规划线路客流规模达到单向高峰小时1万人以上。

  工程建设进度指标:

  地下车站:15~24个月/站

  盾构区间:6~7米/日·台(单圆隧道),盾构调头每次1个月,盾构转场每次2个月,井下拼装每次2个月。

  明挖区间:60延米/月·工作面

  轨道工程(含整体道床):1500~2000单线米/月·工作面

  接触网架设  4000单线米/月·每工作面

  车站装修及机电设备安装:12个月/站

  全线设备系统联动调试:6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