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目竣工决算中工程造价核的几个关注点

  (一)关注工程量清单编制错误

  桥梁项目建设周期长,桥梁公路工程同时涉及工程建设领域和交通建设领域,市政道路资质标准,各行业、各部门都有不同的管理规定,同时各项目建设单位的管理水平参差不齐,难免存在不合理的工程量计价清单,审计应重点关注清单编制是否存在随意性。笔者从之前审计的项目就发现桥梁公路项目清单编制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错误。

  1.随意设置招投标交易费清单子目。如某桥梁公路工程的招标文件明确了工程招标清单的编制依据的是《公路工程国内招标文件范本》2003年版,该版本规定的工程量清单根本就无招投标交易费清单子目。审计根据该项目所在地的相关法规将各标段按中标金额计算出投标交易费,再结合施工单位财务缴费凭证,查出该桥梁公路工程的公路部分5个主体标段工程竣工结算中招投标交易费多计工程价款约计60万元。

  2.随意设置不间断交通措施费清单子目。如某桥梁公路工程的招标文件明确了工程招标清单的编制依据的是《公路工程国内招标文件范本》2003年版,该版本规定的工程量清单根本就无不间断交通措施费清单子目。并且,该范本规定“承包人编制交通流计划及采取相应措施等所发生的费用,已包括在合同价之内,不再另行计量与支付”,《公路工程工程量清单计量规则》总说明5也规定“施工现场交通组织、维护费,应综合考虑在各项目内,不另行计量”。审计根据上诉规定查出该桥梁公路工程的公路部分5个主体工程竣工结算中不间断交通措施费多计工程价款约计301万元。

  3.随意设置安全文明施工费清单子目。如某桥梁公路工程的招标文件明确了工程招标清单的编制依据的是《公路工程国内招标文件范本》2003年版,该版本规定的工程量清单根本就无安全文明施工费清单子目。并且,该版本规定安全文明施工费包括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临时设施、安全施工四个方面的内容,承包人因上述工作内容采取的任何措施及采取安全保护措施和处理事故等所发生的费用“已包括在合同价之内,不再另行计量与支付”,并编制有施工环保费清单、临时道路修建、养护与拆除(包括原道路的养护费、交通维护费)清单、临时工程用地清单、临时供电设施清单、供水与排污设施清单、承包人驻地建设共6个清单子目。根据上诉规定,审计查出该桥梁公路工程的公路部分5个主体工程竣工结算中安全文明施工费多计工程价款约计582.1万元。

  4.随意设置由施工单位承担属于建设单位管理费范畴的清单子目。某桥梁公路工程在工程量清单中设置了为监理工程师提供工地用房清单、为监理工程师试验用房清单、为业主提供现场办公用房清单,该桥梁公路工程的公路部分5个主体标段共计上述清单费用 126.969 万元。施工单位承担的属于建设单位管理费范畴的清单子目编入工程量清单,计入建安费用增加了其他费用的计费基数,多计了工程费用,增大了建设项目投资。

  (二)关注工程量计算错误

  工程量的计算是依据竣工图纸、设计变更联系单和国家统一规定的计算规则来编制的, 是决算编制的基础。由于没有按规定计算, 造成竣工决算工程量增加而多报工程价款。

  1.随意扩大计量范围多计工程价款。如某桥梁公路工程的粉喷桩,根据竣工图及计量规则,桩长以米计量,总长度为桩底标高至承台底,但实际施工中,所有桩均比施工图和竣工图设计桩长,且未发现施工增加桩长的设计变更,在竣工结算计量中,施工方要求按施工记录实际施工桩长计算。经进一步核实粉喷桩图纸、结合施工地段的地质情况及分包情况,审计查出粉喷桩工程量施工记录不真实,擅自扩大计量范围,多计工程款约计45 万元。

  2.合同已明确规定不另计量的附属项目,结算时予以计量。如某桥梁公路工程中合同规定箱梁钢筋搭接、接头套筒、焊接材料、下脚料和定位架立钢筋等,则不予计量。经审计决算时上述附属项目予以计量支付,箱梁钢筋工程量计算错误多计工程价款约计35万元。

  (三)关注工程单价套用错误

  工程结算单价不认真执行规定的或合同约定的清单综合单价,清单项目发生变更不重新分析单价,合同价高就随意高套合同价,造成决算投资虚增,工程单价套用是工程造价审核的重点。

  1. 调整工程量清单项目的结算综合单价。某桥梁公路项目按合同计价条款约定,工程实施过程中,除新增项目按合同规定重新组价,确定新结算价外,工程量清单中其他项目均不做调整。某桥梁公路工程结算实施中,对100章清单子目调整原投标工程量清单单价办理结算。经审计,该项目调整工程量清单100章中的临时工程用地、临时供电清单子目综合单价,多计工程价款217.16 万元。

  2. 新增项目单价确定不合理。某桥梁公路工程中新增项目定价存在砼价格不按投标同口径价格计算新单价。经审计,桥梁公路砼路面多计工程价款约计55万元。

  3.合同清单内项目发生变更仍执行合同单价。某桥梁公路工程中土工布和现场清理清单子目同合同内的工程量清单相应子目均发生变更,工程结算仍然执行合同内单价。经审计,土工布清单子目,原投标单价分析中包含土工布碎石垫层,设计图并未要求实施碎石垫层,施工中碎石垫层也未实施;现场清理清单子目,原投标按每m2土方量挖运为2.7m3,实际施工每m2土方量挖运为0.6m3,土工布和现场清理清单子目发生变更均应重新分析单价,结算却按投标单价计价,经过计算上述两个清单子目多计工程价款273万元。

  4.签证及补偿费用计价不合理。某桥梁公路工程中预应力张拉养护期延长4天,施工单位要求补偿费用不合理。通过查阅施工图、承包方的投标文件和施工技术验收规范发现,施工图要求“达到80%强度后张拉”,投标文件的施工组织设计要求养护张拉天数为7天,施工验收规范对预应力张拉没有时间要求。施工单位认为养护3天后就张拉,其后可以边张拉边养护,质监站下发的通知要求张拉控制时间为夏天7天、冬天9天。施工单位因遵照执行,养护延长了4天,认为需要补偿张拉养护延期费用。审计组经过认真分析认为,预应力张拉养护项目在投标前后和实施过程中并未发生任何变更,施工单位按照所在市的质监站下发的质检通知实施养护,这是确保施工质量验收合格的需要,达到地方质监站的验收合格是承包单位应承担的责任,因此该项目预应力养护延长补偿费用不合理,多计工程价款147.64万元。